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是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申办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构建“模块式”教学体系;坚持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需要的“厚基础、强能力、注重应用、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高的人文素质和管理素质、较强的专业工程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的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严格管理”的学生管理思路,根据不同年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校训是:“立志 修身,知行合一”。
学院2007年面向全国招生的专业为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等12专业,计划招生1300人。
二、校址 广西桂林市六合路123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形式 全日制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六、录取要求
1、招生对象为普高高考生;
2、外语考试语种:英语;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七、录取规则
1、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的照顾加分政策,在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4、学院优先录取上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严格遵循“志愿优先、不设分数级差”的原则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5、学院艺术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各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及划定分数线办理;未组织专业联考的省(市、自治区),我院承认其他三本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6、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7、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八、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及实际办学成本,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住宿费为600—1200元/生·年。
九、学历、学位证书
学习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毕业文凭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奖助措施
信息科技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教育方针。为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社会实践活动奖学金及各种单项奖等多种奖学金,受奖面达40%。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为10000元/人·年。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桂林市六合路123号
邮政编码:541004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
电话:0773-5602501、5607709
传真:0773-5607709
E-mail:gdxkyzsb@gliet.edu.cn |